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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共筑保密防线 公民人人有责”——以案为鉴 | 无知泄密案例敲响警钟
时间:2025-04-30 | 来源:甘肃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

保密是守护国家安全的关键防线,一届届新入职的机关单位人员则是防线的新生力量。然而,近年来因保密宣教缺失,新人不懂、不屑、不知保密导致的泄密案件频发,不仅断送个人前程,更危及国家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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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一:不懂法律 致泄密】

2018年5月,某事业单位新入职员工贺某被安排在秘书部门工作,由于初入职,对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,未履行涉密文件销毁管理规定,将3本秘密级汇编书籍交给保洁人员处理。保洁人员将书籍当作废品,卖到了流动废品收购站,被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发现,予以收缴处理。事件发生后,有关部门给予贺某记大过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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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二:不知保密 致泄密】

某机场刚参加工作的调度人员韩某,工作期间接触到有关内部调度、警戒等方面的涉密文件。韩某初次看到涉密文件,感到十分“新鲜”,便用个人手机对3份文件进行拍照,留存于智能手机中。当晚,韩某看到中学同学微信中有人讨论相关话题,出于炫耀心理,便将其拍摄的3份文件发送至该微信群导致文件在多个微信群传递扩散,并被发送至短视频平台。事件发生后,韩某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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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三:不知保密 致泄密】

某县直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何某领取多份涉密文件后,交给跟班学习的新录用公务员王某办理。当时王某正要外出,便随手将涉密文件拍照发送至该部门微信群,询问领导赵某如何处理。赵某指示王某起草本县落实工作的有关通知。王某为图便利,将文件通过微信发送给该县某广告公司葛某,要求其使用图文识别软件将涉密文件转换成文档格式。随后,葛某按照王某要求转换并通过微信发送给王某。事件发生后,赵某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行政撤职处分;何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;王某被延期转正。

【案例分析】

新入职人员刚刚走上工作岗位,客观上缺乏保密工作实践经验,阅历、经历相对不足,对一些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警惕性不够、发现能力不强,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容易因不知、不懂、不会而违反保密纪律,甚至触碰法律红线。

案例一中,贺某初入职即被安排在秘书部门工作,由于对保密工作流程和相关法规不甚了解,未履行涉密文件销毁管理规定,误将涉密书籍交由保洁员处理,导致涉密书籍被当作废品售卖。

案例二中,王某拿到涉密文件随手就用手机拍照保存,发至微信群请示领导处理,后再次通过微信发给广告公司,这充分反映出王某对保密常识的不懂不会、对保密纪律的无知无畏。

案例三中,韩某初次看到涉密文件就充满好奇,私自利用手机拍照、留存,当看见他人讨论相关话题时,又出于个人炫耀心理,将密件当成谈资违规发送,导致密件再次扩散并被公开到短视频平台,一系列违规行为体现出其对所接触密件缺乏保密常识,对所从事工作缺少敬畏心理。

上述人员入岗之初,未能系好保密的“第一粒扣子”,因无知无畏造成失泄密,不仅给国家安全带来危害,也影响个人发展前程。

【警示提醒】

全体干部职工要将保密知识和保密能力作为一项业务基本功,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保密业务培训及保密宣传教育活动,主动学习保密知识,增强保密意识,掌握本职岗位所必需的保密知识和防范技能,着力从任职伊始即培养良好保密习惯,规范日常保密行为,守住红线底线,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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